超市购物遭遇缺斤少两 相关部门介入获赔偿

来源:楚天都市报 发布:2021-09-13 15:29:47

9月初,黄石市民王先生在超市购买了半只鸭子,复秤时发现少了150克,其质疑该超市“缺斤少两”,沟通未果后,王先生遂向黄石市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9月9日,在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调下,该超市退还了王先生的买鸭子的钱,另赔偿了其500元。

购物遭遇缺斤少两?

“1.3公斤重的鸭子,却差了0.158公斤!”9月9日上午,黄石市民王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报料称,9月4日刚好是周六,他和儿子一起去附近一家超市购物,买了半只新鲜的鸭子,准备给儿子做顿啤酒鸭。

“当时为图省事,让营业员帮我将鸭子剁成了小块。”王先生介绍,在打包好后,他付完款准备回家时,却发现手中拎着的鸭子好像分量不足,遂提出在超市复秤。超市工作人员表示,超市里没有公平秤,这让王先生愈发“感觉有问题”,便提出让该超市工作人员一起陪同到附近一家菜场复秤,但王先生这一建议却遭到了拒绝。

王先生自行来到附近的菜场复秤时,他发现公平秤上显示的重量与其在超市购买的重量不符。在王先生提供的购物小票上,记者看到,其购买的是“湘佳仔水鸭”,重量为1.308公斤,总价为36.10元。而其在农贸市场公平秤上复秤时提供的图片显示,包装袋并未开封,但重量却是1.15公斤,相差0.158公斤。

随后王先生再次前往超市寻求解决,该超市相关工作人员却一直不愿意复秤,并表示补偿其半斤肉,并从一个塑料袋拿出一小块肉交给他,作为补偿。

“主要是超市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对消费者很冷漠。”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维权过程中,超市几名营业员一直对其很冷淡,对此他十分恼火,遂向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根本就不差秤,顾客非要扯皮,我们也没办法。”该超市生鲜区一名工作人员肯定地说,他们是大型商超,每台电子秤都经过多次核验,不可能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

对于王先生复秤后存在有150克的差异,该工作人员表示整鸭过秤后,王先生提出需要剁成小块,营业员将鸭脚尖和一些淋巴等丢弃,才导致缺少了斤两。在王先生与超市沟通时,营业员将这些碎渣从垃圾桶内捡了起来,并向对方作了解释,但王先生根本不听,坚持认为超市在丢弃这些碎渣时没有征求其意见。

相关部门介入获赔偿

“客观地说,作为消费者,我的损失确实不大。”王先生说:“也许超市认为是小题大做,但说句心里话,若他们在事后处理过程中积极一点,态度诚恳一些,我也没必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维权。”王先生认为,超市缺斤少两,而且态度不友好,遂提出超市赔偿其500元的要求。

王先生称,其提出500元赔偿,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规定提出的赔偿。

“超市并不存在有欺诈行为,但工作中有失误。”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石港市场监管所副所长王华介绍,接到王先生的投诉后,该市场监管所介入调查,认定超市并不存在欺诈行为,但在销售过程中,虽然鸭脚尖和淋巴等不能食用,但超市在丢弃前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所售商品斤两不足,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

虽然王先生的赔偿要求并未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支持,但在黄石港市场监管所的协调下,该超市一负责人表示,愿意退还王先生所购鸭子的钱款,并支付其500元作为赔偿。(记者 梁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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