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宁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成功破获“3·05”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查获涉及我省多个市州167个小区业主信息778107条。
2021年2月,网安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我市房产销售领域有个别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线索,通过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归某在多个微信群中发布广告,寻找持有我市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并与其交换西宁小区业主公民个人信息。经过初步查明涉及我市100余个小区的业主信息24万余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随后,西宁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3·05”专案组,共抽调全市网安部门25名精干警力开展抓捕工作。3月16日,专案组开展统一收网工作,于3月16日上午10时,在城西区某售楼部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4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专案组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开展审讯工作,抓捕当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潜逃。4月14日犯罪嫌疑人黄某被抓获归案。
在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益审讯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其在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间,先后向18名犯罪嫌疑人交换、出售、获取过公民个人信息,获悉该犯罪线索后,专案组立即赶赴江苏昆山、青海海东等地对王某安等18名犯罪嫌疑人开展抓捕工作,历时近3个月,6月25日1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经审讯和数据勘验检查,警方共查获涉及我省多个市州167个小区业主信息778107条。抓获的22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利用网络买卖、收受、交换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22名犯罪嫌疑人已于7月15日全部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一是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风险点无处不在,在办理注册会员、开通电话卡、网上购物、看房等凡是涉及填报个人信息之处均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二是提醒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各个收集公民个人信息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加强各行业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点排查,从源头杜绝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 施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