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的一天,只听“咣当”一声,马女士家的阳台上,掉落几块来历不明的水泥块,地板开裂,满地碎玻璃,阳光棚上方也破了洞。
物业上门查看后发现是朱女士住的三楼窗框水泥涂层掉落。由于多次协商未果,马女士将朱女士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00元损失。
朱女士说,“小区之前就发生过外立面脱落事件,业主也多次要求物业维修,但没得到回应。这次发生坠落我不在家中,坠落的是窗框水泥涂层,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不应由我来赔偿。”
物业也表示已积极与业主进行了沟通,主动上门检查处理,排查潜在危险,尽了该尽的义务。
近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高空坠物引发的索赔案。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被告物业公司当庭赔付原告损失2000元,马女士接受两被告的道歉并撤诉。
法官表示,经查看现场,能明确该窗框涂层系建筑物自身外墙构筑物,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且此前小区也已发生过类似坠落事件,物业公司未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记者 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