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称,据*ST新亿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审计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经事后审核,公司在公告中未提供审计报告有效的证据材料。鉴于该事项对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具有重大影响,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公司和深圳堂堂进一步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具体来看,公告显示,会计师刘润斌8月21日收到深圳注协短信通知:“协会审核通过了您的转所申请”。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以此作为依据,认为刘润斌转所手续已办理完毕。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深注协)网站显示,深注协于8月31日才批复同意刘润斌转所执业(深注协秘字[2020]76 号)。对此,上交所要求*ST新亿和深圳堂堂进一步向有权部门核实并取得有效证据,说明截止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签署日(8月25日),刘润斌转所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公司和深圳堂堂根据前述核实结果,向有权部门确认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是否有效。
上交所指出,根据*ST新亿已披露信息,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是否有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需充分提示公司股票因此存在的暂停上市风险和终止上市风险。
此外,公告显示,刘润斌于8月3日办理入职手续,并加入公司审计项目组开展审计工作,8月20日申请转所,8月25日签署审计报告。上交所要求刘润斌和深圳堂堂核实并说明,刘润斌参与公司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关于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未办理完毕时,不得在转入所执行业务的规定。(记者 刘凤茹)